政策内容:对新建物流园区、道路运输站场和物流配送中心等现代物流项目,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、人防易地建设费和道路临时占用费,免收征地管理费。
政策依据:安徽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》(皖发〔2010〕10号)。
办理部门:市建委、市国土局、市人防办等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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